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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米康: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

发布时间:2023-08-24 10:03:19来源:证券之星

 证券代码:300249        证券简称:依米康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公告编号:2023-044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

(相关资料图)

    公司副总经理、财务总监黄建军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、准确、

 完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
    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没有虚假记

 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
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》(公告编号:2023-027)。公司副总经理、

财务总监黄建军先生计划自预披露之日起 15 个交易日后的 6 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

式减持不超过其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额的 25%,即不超过 170,898 股(占公司总股本比

例 0.04%)。

   根据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

则》第十三条规定“在减持时间区间内,大股东、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

半时,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”。近日,公司收到黄建军先生出具的《减持进展情况告

知函》,截至本公告披露日,黄建军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时间区间已过半,现将其

减持进展公告如下:

   一、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

  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,黄建军先生在本次减持计划内未减持公司股份,仍持有公司股

份 683,592 股,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 0.16%,其中,无限售条件股份为 170,898

股;有限售条件股份为 512,694 股,有限售条件股份全部为高管锁定股。

   二、其他相关说明

   (一)黄建军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《证券法》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》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《深

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》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 2 号

——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》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 10 号——股

份变动管理》

     《上市公司股东、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》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

股东及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》《公司章程》等相关法律、法规

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。

   (二)黄建军先生于 2023 年 4 月 26 日向公司提出减持计划,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

 证券代码:300249      证券简称:依米康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公告编号:2023-044

告》

 (公告编号:2023-027)。黄建军先生在本次减持计划内未减持公司股份,且没有出

现违反减持承诺的情况。

  (三)截至本公告披露日,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,公司董事会将督

促黄建军先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,配合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

义务。

  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,注意投资风险。

   特此公告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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