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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磅!广州官宣:认房不认贷

发布时间:2023-08-31 02:46:03来源:广州市花都区融媒体中心

今天(8月30日)


(资料图)

广州市人民政府发布

《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

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》

(下称《通知》)

《通知》指出为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,优化调控政策,落实《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》(建房〔2023〕52号)要求,推动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,广州市现就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通知如下:

居民家庭(包括借款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)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,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,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,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

本通知自《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》(建房〔2023〕52号)印发之日起施行,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,以本通知为准。

本轮政策调整是广州对中央新一轮经济政策的积极贯彻,以拉动内需扩大消费为目标促进房地产市场企稳回升。据悉,接下来,广州市还将成立安居集团,整合统筹多渠道租赁房源,并将房地产市场与当下紧密开展的城中村改造相结合,健全租购并举的超大城市住房体系。

紧接着,权威解读来了

《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

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

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》

的解读

为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,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《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》(穗府办函〔2023〕44号),现解读如下:

一、申请贷款的居民家庭

申请贷款的居民家庭包括户籍家庭、非户籍家庭、单身人士、境外人士、持人才绿卡人士等不属于法人单位的购房人。户籍家庭和非户籍家庭含借款申请人、配偶及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。

二、居民家庭住房套数

居民家庭住房套数,是以我市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的《广州市自然人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》显示居民家庭(含所有家庭成员)已拥有住房套数核算。

三、政策优化相关的个人住房信贷政策

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的,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或非普通商品住房的首付款,按不低于购买首套住房的最低比例执行,不再区分是否有住房贷款(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住房贷款)记录以及住房贷款是否还清,住房贷款利率享受购买首套住房的利率。

四、执行时点

政策执行时点以《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》(建房〔2023〕52号)印发时间2023年8月18日为界。

2023年8月18日0:00前签订个人住房贷款合同的,按原政策执行。

2023年8月18日0:00后签订个人住房贷款合同的,按新政策执行。

来源: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、南方日报、中国广州发布

编辑:花三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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